成都新津人才安居ABCDE类划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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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支持标准
企业引培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,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园区配套住房,享受安居政策。
二、申报条件
符合《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(暂定)》中的A、B、C、D、E类高端人才;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(留学回国人员学历、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)、中级技术职称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骨干人才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;
(二)劳动(聘用)合同复印件(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);
(三)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;
(四)用人单位出具的“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”(可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首页下载);
(五)符合各类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(学历、职称、职业资格等证书,获课题、成果奖等佐证材料)。
五、申报时间及渠道
申报时间:凡符合条件的人才,均可在正常工作日内向相关受理单位提出申请。
线上申请:《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(暂定)》所列A、B、C、D类人才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,填写相关信息,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人才安居申请。
线下申请:《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(暂定)》所列E类人才、骨干人才填写《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审核表》后向区公园局提交安居申请。
受理单位:区委组织部、区人社局、区行政审批局、区经信局
审核单位:区公园城市局
六、政策咨询
咨询部门、电话:
区人社局人才服务科金永进 82479907
区公园局住保中心袁琦 82518637
关键词:
质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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